鲁博学字[2013] 1号
各地市文物主管部门、各地市博物馆、各位理事:
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委员会鲁社科奖字[2013]1号文件通知,我学会将继续参加山东省第二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同时进行山东省博物馆学会第十一次优秀成果奖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地市文物主管部门、各地市博物馆、各位理事认真组织你地会员申报。
一、凡我省个人和集体的博物馆学、文物、考古方面的研究成果(包括学术专著、课题项目、学术理论文章、考古调查或发掘报告、科普读物、志书、教科书、工具书、学术译著、古籍整理和注释等)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二、参评成果为2011年1月至12月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成果(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因故未申请参加评奖的成果也可申报参评)。
三、报送评审表、成果原件
1、参加博物馆学会优秀成果评选的申报者按要求如实填写《山东省博物馆学会优秀成果评审表》一式两份,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按规定时间上报我学会。
2、参加博物馆学会优秀成果评选的申报者需提交申报成果一式二份。其中论文类需提交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著作类需提交两份原件。
3、申报成果支持材料一式二份,一律用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请勿和申报表或申报成果装订在一起。
4、申报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明二十七次社科评奖专用)
以上所报材料原则上不退还。
四、第一作者(含集体作者、课题组等)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五、山东省博物馆学会第十一次优秀成果奖的评选不收评审费。
六、经我学会评为一等奖并推荐到省社科联参加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的申报者,按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委员会鲁社科奖字[2013]1号文件有关规定,填写其相关表格,经省博物馆学会盖章后上报省社科联;“查新费”自理。
七、我学会评奖申报时间为2013年4月7日至4月17日,过期不予受理,望各地抓紧时间申报。
八、《关于山东省第二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推荐的通知》鲁社科奖字[2013]1号文件及相关表格可在山东省社科联网站(www.skj.gov.cn)查阅下载。(如个人参加山东省第二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请自行申报)。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1899号
山东省博物馆学会秘书组
联 系 人:张 琳
邮 编:250014
联系电话:0531— 85058167
网 址:http://www.sdmuseu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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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博物馆学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日